关于推荐“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
专家人选的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少年儿童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广普及发明创造活动,提升“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以及广大少年儿童科技工作者的参与性,经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发明协会、中国教育学会、全国少工委(以下简称主办单位)研究,决定建立“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专家库,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单位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推荐优秀的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热爱该项活动并自愿参与。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认真严谨,秉公办事,客观公正,责任心强。
3.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4.具有科技专业知识水平,了解和熟悉少年儿童发明作品的特点。
5.具有参与青少年科技评奖工作,或具有3年以上从事青少年科技实践工作的经验。
6.除具有本专业(学科)的知识外,还具有比较广泛的其它领域的知识。
7.具有较为熟练地操作计算机的能力,并愿意与少年儿童发明爱好者在网上进行交流。
8.积极协助并参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单位的评选工作和科普工作。
二、推荐办法:
1. 应严格保证推荐专家人选的质量。
(1)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单位按照上述条件推荐专家5——10名。
(2)被推荐的专家均应认真仔细填写《专家推荐表》(可下载和复印),并加盖专家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公章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推荐)单位公章。推荐工作结束后报主办单位统一汇总,由主办单位对推荐的专家人选进行审查、筛选和批准。
(3)《专家推荐表》一份邮寄至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一份登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网址:www.sclf.org
。
2.从事一线工作的科技教师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3.经主办单位批准后,向专家颁发“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专家资格证书并致函其所在单位。
4. 每届评奖时,根据参赛作品类别和数量分布情况从专家库中挑选部分专家参与进行网上评奖。
5.被推荐的专家中如有变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单位及时通知主办单位。
三、推荐截止日期:
为保证第五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网上评奖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地需在3月30日之前将《专家推荐表》寄至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上传至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
四、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办公室联系人:左芷苹 汤建军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安贞西里26号浙江大厦A12层
邮 编: 100029
电 话: (010)64451083 64451087
传 真: (010)64450056 64451083
电子邮箱: zuozhp@sclf.org
zuozhp@163.com
网 址: www.sclf.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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