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深化机构改革 不断探求事业发展新思路 |
全面深化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管理体制,是我会2002年的先导工作,其目的是以深化改革促进我会事业的发展。
根据国家的发展方略,紧密结合我会实际,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宋庆龄基金会事业高度负责,对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2002年,我会推出了“精简行政编制,实行政事分离;调整内设机构,确定岗位职责;推行双向选择,实行人员分流”等一系列机构改革措施。随之,与其相对应的人事制度改革也不断深化。2002年我会在进一步实现有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制度的同时,从长远着眼,丰富和拓展了选人用人渠道,首次实现了面向社会通过考试录用5名应届研究生、本科生和在职人员,充实到我会基金、外联、宣传等业务部门中,优化了我会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为机构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与此同时,为了确保我会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我会加大了管理力度,加强了电子政务的建设,相继出台了网站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了公益捐赠数据库、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等,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以适应社会需要、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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